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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08 10:22:03



    今年以来,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室,建立健全诉前调解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及时化解社会纷争,取得明显成效。截止11月份,诉前调解结案156件,当事人满意率100%,接到当事人送来锦旗、感谢信23件。

    完善程序,逐步规范。制定了《诉前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对诉前调解工作予以规范,实行了案件筛查分流机制。对前来咨询或要求诉讼的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或解答;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的离婚纠纷、赡养费纠纷、抚养费纠纷等案件优先适用诉前调解。

    稳步推进,提高质量。聘请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退休法官、社会人士担任社会法官,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室工作。并定期召开诉前调解工作会议,交流总结经验,认真归纳诉前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提升诉前调解工作质量。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充分调动法院内部诉前调解力量的同时,加强与政府、妇联、工会、司法局、村委会等单位的对接,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调解模式,努力形成解决矛盾的合力,有效化解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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