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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化反腐制度建设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12-07 16:15:50


    近年来,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体制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如果不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腐败问题就会防不胜防、查不胜查、纠而复生。为了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以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为核心,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体制制度。

    一是法院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庭室科队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责任量化、细化,并按照责任状的内容,由院长与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分管部门、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结合庭审作风建设活动,开展巡视督查活动。为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开展,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应当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仪表、言语,和在庭审中的纪律、程序等进行巡视督查,采取到庭室现场检查、督查庭审、走访当事人等方法,规范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言谈举止,严谨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庭审中的作风,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促进法院作风建设、党风建设和审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结合队伍建设活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为切实开展好反腐倡廉活动,法院应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为目标出发,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增强干警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确保队伍不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对法院系统的廉政建设情况例会进行通报,发挥惩处的警示作用,对于本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和追究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督,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是结合监管机制的完善,强化外部监督。在加强队伍建设,保证队伍八小时工作时间不出问题的同时,人民法院还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娱乐圈”进行延伸管理,减少外界对法官执行公务的影响和干扰。坚持定期不定期的走访人大、政协和有关乡镇、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坚持案件回访制,走访案件当事人,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廉政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五是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为制度执行奠定思想基础。针对制度执行不力、不到位问题,研究提出确保反腐倡廉制度贯彻执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治本作用,在全院营造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切实保证反腐制度建设工作取得真正的实效。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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