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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多措施落实准则、条例

  发布时间:2015-12-07 15:30:16


    2015年11月以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情况,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全面学习条例内容,积极排查廉政风险点,重点岗位重点监督。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廉洁自律和党的纪律作风建设。

    领导重视,全面学习。12月2日上午,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召开紧急会议会议,及时传达市、区纪委关于迅速宣传贯彻和落实《准则》、《条例》的相关要求。党组集中学,12月3日下午,源汇区法院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认真学习研究《准则》和《条例》;支部分散学,支部认真制订学习计划和组织安排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部门集中学,各部门开展廉政要求的在学习和关键节点排查,对排查工作懈怠,问题处理不及时的要求纪检部门将严肃处理;干警分散学,每位干警认真准备做好笔记,并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层次、有形式、有效果。

    全面排查,档案管理。源汇区法院在加强学习《准则》、《条例》的同时强化内部监督体系。“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院统一填写了《岗位廉政风险查找表》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健全了廉政教育、廉政风险提示和明察暗访等制度,用制度促进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廉政档案”。对全院干警的廉政档案进行全面清查,将干警执法执纪情况以档案的形式予以完善记载,增强了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意识,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注重效果,重点监督。在加强内部监督同时强化群众监督,坚持将受理每一个案件,都会将一份印有“五个严禁”内容的《案件跟踪廉政卡》同时发给当事人。该廉政卡作为每案必备的诉讼材料送达给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由当事人签收,并将此作为案件质量评审的重要指标。当事人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法官存在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只须拨打廉政卡上的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或发电子邮件到该院专门的邮箱中即可完成举报,法院监察室将根据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在重要案件的审理执行,源汇区法院还邀请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执行监督员参与到具体案件的审理执行当中,监督、见证、协助审判执行工作。使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社会每一位关注法院工作的群众都成为源汇区人民法院的廉政监督员。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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