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家住桐柏县大河镇的魏某,在明知同村徐某(已判刑)利用新农合骗钱的情况下,将其妻子王某的新农合本及身份证等证件借给徐某使用。徐某利用这些证件,编造王某患甲亢性心脏病、脑溢血的虚假病历和住院费用95726.04元的证明。后,徐某通过在大河镇卫生院负责办理新农合报销的李某,办理了新农合报销手续,共报销出新农合资金52459元,徐某分给魏某现金5000元。桐柏县有关部门在工作检查中发现部分新农合参合人员存在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并将案件移送桐柏县公安局。2015年10月17日,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魏某眼看事情败露,遂于次日主动到桐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并自愿缴纳罚金人民币1万元。
〖裁判结果〗
桐柏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伙同他人故意编造假病历及住院费用骗取新农合报销费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魏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魏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和审理过程中能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主动缴纳罚金,具有悔罪表现,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为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解决基本医疗保障的一项惠民措施,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广大农民朋友对新农合医疗保险金筹措和使用方法等并不是真正了解,随意出借证件,甚至一些参保农民在明知涉案人员利用医保卡诈骗的情况下仍然出借。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参保农民出借新农合证件进行诈骗的案例,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生产生活中一定要勤劳为本,奉公守法,如果一味贪图小利,最终只能是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