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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院长亲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5-12-04 11:50:22


    12月2日下午2:30,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在新浪微博直播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这起案件由山城区法院院长吕文涛独任审理。

    原告宋某为山城区鹿楼乡后营村人,平时在山城区务工,工作辛苦,挣些血汗钱。2013年12月15日,被告王某找到原告宋某,说欠别人钱,现无钱可还,想借原告宋某9300元,原告看在熟人的份儿上,不好意思拒绝,就将自己打工挣来的钱借给了被告。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还钱,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还钱。双方发生激烈矛盾,甚至反目。原告没有办法,看到自己的血汗钱将要付之东流,到山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返还借款及利息。2015年11月18日案件受理后于两周内开庭。吕文涛院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在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宋某本金9300元及利息损失。

    进城务工人员打工来的钱不容易,山城区人民法院为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全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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