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群众观念,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心里装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各项工作取得了人民满意的良好效果。
新华区法院院长杨杰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对人民法院工作而言,群众工作是我们“生命工程”,我们最根本的危机是群众不信任,我们最根本的危机是群众不信任。因此,我们要始终牢记:群众路线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活力和动力源泉,是检验人民法院工作的唯一标准。立足“为当事人服务、对当事人负责、受当事人监督、让当事人满意”的工作准则,真正从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法院是人民群众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群众的法官,这些带有人民烙印的称谓要求我们时刻牢记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我们要坚持群众路线,强化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司法水平,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我们要立足社情民意,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帮人民群众之所需,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让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法院的工作,不断推进审判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