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王怀勇诉光山县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主题:建设法治政府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合理行使行政职权

  发布时间:2015-12-03 14:58:00


    一、基本案情

    原告王怀勇诉称:其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都做了无害化处理,并将其出卖给花木种植户,该行为可视为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被告光山环保局所作处罚中称的恶臭气体是由相邻的蛋糕厂丢弃的蛋壳等废料产生的,其贮存污水的沟、坑也是蛋糕厂将其家门前的道路挖断,用于该蛋糕厂排放生产废水所致,坑中废弃物均为该厂堆放。因此,认为污染均由该厂造成。被告光山环保局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认定事实和被处罚主体错误。请求判令:撤销被告光山环保局作出的光环罚决字(2014)第024号、第025号处罚决定。

    被告光山环保局辩称:一、王怀勇养猪场南侧有一无防渗漏的污水坑,其在养猪的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利用该坑存贮养猪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造成水污染,同时向环境排放恶臭气味,致使周围居民区受到污染,造成大气污染。该局执法人员向王怀勇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但其并未按规定的时间内纠正环境违法行为。二、该局就鑫泰食品有限公司在水沟南侧堆放废弃物的行为也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作出了行政处罚;王怀勇在养殖过程中,虽将猪粪卖给花农,但仍有部分猪粪、尿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门前水沟;其门前水沟不论由谁所挖,但王怀勇向水沟内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养殖废弃物是事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前后,王怀勇开始利用其居住房屋改建的猪舍从事生猪饲养。2011年3月,光山县鑫泰食品有限公司在该集聚区内建设糕点食品生产线,王怀勇养猪场位于该生产线院墙内。

    2014年8月13日,光山环保局接到电话投诉,随即现场检查,王怀勇饲养存栏生猪近70头,养殖场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设施。在该养殖场南侧有一条容积40m水沟(此水沟由鑫泰食品负责人于2011年3月派人所挖),养猪场产生的猪粪卖给花农,其他部分废物和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其门前水沟内,沟内污水呈深黑色,散发恶臭气味,造成水污染和环境污染;该沟西侧一堆由鑫泰公司产生的垃圾,垃圾有散落沟中的情况。但该局未对污水和废气进行现场采样。

    光山环保局向王怀勇送达了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局再次对王怀勇养猪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并未进行治理。次日,该局向王怀勇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认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拟分别对其作出罚款40,000元和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裁判结果

    潢川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11日作出(2015)潢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光山县环境保护局作出的光环罚决字〔2014〕第024、0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告光山县环境保护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一审判决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典型意义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之一,体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中,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不仅要求合法行政,还要合理行政,遵循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一致等重要原则。《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虽然未将合理性审查作为司法审查的基本原则,但增加了人民法院对明显不当行政处罚可以作出变更判决的规定。据此,人民法院在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部分行政处罚决定,特别是对存在行政违法竞合等特殊情形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在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为保证以合理方式达成行政管理目的,应当对其合理性予以审查。

    本案中,王怀勇在养殖生猪过程中未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即排放的行为,同时产生了污水和恶臭气味。如果光山县环保局的证据充分证明王怀勇的上述行为同时导致了污染大气和水的后果,应视为一个违法行为造成了两个法律后果,同时触犯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光山县环保局责令其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分别处以罚款40,000元和30,0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光山县环保局对王怀勇处以两次罚款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个行政违法行为造成多个法律后果,违反多个法律规定时,同一或不同行政机关不得就此给予两次以上罚款处罚,但仍可以对行为人处以不同种类的处罚。此时的不同种类处罚的作出也应当本着“合理行政”、“过罚相当”的原则,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为标准准确地把握处罚的力度,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罚轻于过,难以达到惩处违法,震慑和制止违法行为的目的;罚重于过,难以服人。只有行政机关依法合理行使行政职权,才能有效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责任编辑:郑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