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登封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新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独任审判了两起盗窃案件和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庭前,李新院长认真查阅了卷宗,并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向三名被告人详细解释了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当即决定下午开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简单有序,三起案件用时总共不超过10分钟,充分体现了刑事速裁程序的快捷高效。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院领导深入办案一线,带头办案已成为法院的常态。为响应上级法院的号召,登封法院院党组积极制定落实院领导参与办案制度,要求院领导亲自带头办案、亲自开庭、亲自参与讨论案件,并明确规定了每人每月办理案件数量。
目前,登封法院已有数位副院长开庭审理案件。院领导开庭审理案件,不仅强化了院长、副院长的审判职责,而且调动了全院干警执法办案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