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司法情系“三留守” 创新机制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5-12-02 15:03:57


    自全省各级法院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权益专项活动以来,尉氏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督促各业务庭认真落实,从而使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以“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专项活动为契机,将“三留守”人员的权益保护纳入到社会平安建设的大体系之中,建立了专门制度,使保护“三留守”人员权益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二、全院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联动,结合各自工作实践,建立健全各种“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制度。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尉氏县法院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各业务部门结合本部门审判工作实践,分别建立了具有本部门工作特色的专项保护措施和制度,形成了贯穿于全审判过程的“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体系。立案庭在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三留守”人员立案专门窗口,印制“三留守”人员法律服务指导宣传页,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等。对于生活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依据相关申请,对案件受理费用进行减免。对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当天立案、当天通知送达、当天排期开庭的24小时服务制度。多项便民服务措施,悉心打造为“三留守”人员诉讼服务的“快车道”。民事庭根据“三留守”人员案件大多集中在民事案件中的实际情况,要求各庭指派一名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审判员担任此类案件的承办人,案件逐案登记台账,严格审理期限,保证此类案件的顺利审理。目前,排查出的17件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民事案件已经全部审理完毕,结案率达到100%,调解撤诉结案率为58%,服判息诉率90%。刑庭和少审庭结合刑事审判实际,利用圆桌审判、爱心陪审员、模拟法庭等方式,制定了《尉氏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圆桌审判制度》、《尉氏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开展模拟法庭的意见》等制度,对留守青少年、留守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执行部门多次开展涉及“三留守”人员执行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执行案件款22000元,执结案件3起,采取强制措施1人,并将今后的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执行案件指定由专门的执行小组执行,限期执结。

    三是开展多项关爱活动,切实为“三留守”人员服务,让留守人员充分感受到来自法院的温暖。针对我院干警长期资助留守学生小飞燕的事迹,尉氏县法院院长渠红号召开展“爱心接力”活动,全院干警向留守学生小飞燕献爱心,为其送去了捐助款4000元。研究室结合社会平安建设活动,于3月份和4月份两次在尉氏县主要街道组织“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专题宣传活动,接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发放宣传页近千份。政治处结合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开展为特困“三留守”人员送温暖活动,各住村干警走访“三留守”人员家庭54户,赠送面粉、食用油、被子等生活用品价值近万元。宣教处组织刑庭、少审庭主要法官到电大附中等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课5次,听课学生达到2000多人,组织模拟法庭三次,多名留守学生以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模拟了刑事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张凯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