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以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指引,以审判管理平台为依托,以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公正与效率为目标,积极探索实施加强审判管理的新举措,强化案件从立案、排期、开庭、审判、送达、执行、质量检查到归档各个流转环节的效率监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判管理,实现案件质量的大幅提升。
快速立案,找准提升效率的起始点。源汇区法院规定,只要当事人立案的手续齐全,均可在20分钟内办完所有立案登记手续。在送达环节,该院要求法律文书以直接送达为主,本市内当事人在2日内送达,省内当事人在5日内送达。采用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方式的,在立案后两日内寄出。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当即立案,当即作出裁定,当即采取措施。由于立案及时、保全措施有力,有效地防止了转移、隐匿、毁损或变卖财产现象的发生,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庭前调解,找准提升效率的着眼点。在案件开庭前,源汇区法院紧紧抓住立案、送达、证据交换等庭前环节,加强庭前调解,力争庭前结案,缩短审理周期。对于调解结案的,当即制作调解书,当即送达。在庭前调解阶段,对不能调解结案的,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诉讼指导,使当事人在庭前做好充分准备,提高一次开庭成功率,从而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实施繁简分流,找准提升效率的突破点。针对基层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特点,源汇区法院对民商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把70%的案件纳入简易程序审理范围,有效缩短了举证期限。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入农村、社区、厂矿企业等单位巡回办案,即立即审即结即执,极大地缩短了案件审理期限。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该院规定,在对被告送达传票和起诉状副本的同时,征询其对举证及答辩限期的意见,对于同意缩短举证及答辩期限的,可提前开庭,此举也有效缩短了审理期限。
实施限时审判,找准提升效率的着力点。针对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长的特点,源汇区法院依法对审理期限进行了适当缩短。规定,简单案件在庭审完毕后五日内必须作出判决,复杂案件在庭审完毕后十日内作出裁决,对须报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的案件,在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后三日内作出判决。裁决作出后的送达期限,依照立案阶段关于送达期限规定执行。同时,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实行审限警示等制度,对超过一定期限仍未能审结的案件发出审限警示卡,督促法官限期结案,提高效率。
法官下“沉 ”,找准提升效率的支撑点。为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案件排期周期较长的问题,该院把有审判资格的人员向一线倾斜,增强审判力量。审判一线法官增多了,每天排期开庭的案件数量相应增多,案件排期开庭周期相应缩短,实现了法官“沉” 下去,效率“升”上来的目标。目前,该院共有法官56人,在一线从事审判和立案的审判人员有38人,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