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执法环境,有效遏制被执行人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法现象,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12月1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与市检察院、公安局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联合出台《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意见》,利剑直指“老赖”。
该意见指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涉执刑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拒执”案件。
意见要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要建立打击“拒执”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对司法机关存在争议的涉执刑事案件进行讨论,讨论后形成的意见相关司法机关应予执行。“拒执”刑事案件线索一般由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审查,公安机关在接到移交的案件线索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3日内立案,并及时侦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意见同时对三部门在联合打击拒执犯罪行为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均做了明确要求和规定,强调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工作中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快工作节奏和步伐,依法及时完成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以及审判工作,形成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合力,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