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二七区人大对2014年度“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 进行表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第一名的成绩连续七年荣获2014年度二七区“人民满意公仆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度二七区“人民满意公仆单位”评选由二百多名人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投票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两部分组成,其中人大代表投票结果占总成绩的70%,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结果占30%,二七区“一府两院”和区直37个单位参加评选,综合满意率排在前5的当选2014年度二七区“人民满意公仆单位”。
二七区法院连续七年被评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满意公仆单位”,既是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和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也对法院今后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二七区法院将以此次评选为契机,把荣誉当做动力,进一步强化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把司法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身边,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