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社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邀请人大代表组成观审团到庭观审的发回重审刑事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观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社旗县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与河南高院提出的观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对那些矛盾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等敏感案件,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等组成观审团进行观审,在庭审后征求观审团成员的意见,重视观审意见的运用,并在案件审结后主动将有关案件的裁判结果向观审团成员进行通报,进一步拓宽了人大代表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的渠道,提高了观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效推进了阳光司法,规范了司法行为,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