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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多措并举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5-12-01 09:50:53


    为建立和完善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同时也为荥阳市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切实的司法保障,增强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荥阳市人民法院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将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法院工作的主线,坚持司法为民,不断增强纠纷解决能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社会矛盾进入了易发、多发、高发期。民商事纠纷、行政争议等案件量大面广,因城乡差别、贫富差距、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大量存在,因城建拆迁、企业改制等引发的重大群众性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对社会稳定和谐的影响很大,甚至已超过一般的刑事犯罪。

   荥阳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执法办案,深化队伍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全面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工作大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法制环境。二是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促进法院科学发展。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提绩效,努力做到外部有好形象、内部有好氛围、审判有好效果、社会有好评价,实现了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三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落实各项便民举措,延伸法院审判职能,以司法工作机制创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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