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审判、执行岗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全院形成比奉献、比干劲、比质量、比效率的工作氛围,11月27日下午,郸城县人民法院在该院七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了由全院干警参加的“十一月份办案标兵”表彰会。会议由郸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裴新领主持,党组成员、纪委书记韩斌宣读了表彰决定。
审判执行业务是法院的第一要务,郸城县人民法院干警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把消化积压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作为当前最为紧要的任务,促进审判执行质量提升。经该院党组研究决定,对11月份17名办案标兵进行了通报表彰 。
会议最后,郸城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波代表党组做总结发言,他对于下一步全院的工作,张院长提出六项要求,第一实行每周工作通报制度,将每周的工作情况、办案情况进行及时通报。第二实行“5+2”办案模式,即周五加双休日正常上班,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第三,后勤服务部门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食堂增加晚饭保障办案人员的需求。第四,严格奖惩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办案标兵进行奖励,对未完成办案数量及办案周期较长的法官进行约谈,并在每周一的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第五,实行院长带头办案制度,院长、副院长要参与到审判工作中。第六,办案任务要落实到个人,按中院要求,案件结案率不能低于80%.最后希望受表彰的干警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院干警要以办案标兵为榜样,比学赶超,争先创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