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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法院十项制度确保公正司法

  发布时间:2015-11-30 09:02:28


    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树立爱民、便民、亲民、为民的大局服务意识,建立约束制度确保司法为民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明察暗访制度。成立以党组书记、龚超为组长的制度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进行明察暗访,暗访广大群众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建立举报督查制度。在院机关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确实把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是建立民意调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的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征求意见。

    四是建立司法巡查制度。由院组织审判业务骨干,对院各部门所办结的案件,进行巡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案件质量。

    五是建立法院与各人民法庭民主生活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各部门及人民法庭负责人民主生活会,将一月来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落实。

    六是建立院各部门及人民法庭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度召开全体干警参加的述职述廉报告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委人大、纪委、政法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对述职述廉情况总结备案。

    七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对所有办结的案件,进行月评、季评、年终总评制,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按错案追究办法规定进行追究。

    八是建立法官绩效考评制度。院成立了法官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制定干警绩效考评办法,年终对干警进行全面考核,并计入个人绩效档案,作为提拔的主要依据。

    九是建立干警谈心谈话制度。由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干警的政治思想,个人思想情况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鼓励干警积极进取,创先争优。

    十是建立排名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及人民法庭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月、季、年通报,并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作为评先的依据。

    今年以来,该院案件质量呈“两升两降”好态势,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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