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司法能力,郸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审理好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未成年人案件,采取“一个推行,二个把握,三个审查,四个到位”有效运作机制,不断推进刑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一个推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颁布《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之规定,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以此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二个把握。根据被告人犯罪动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危害社会程度、惯犯、累犯、主犯、从犯及在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两个环节;三个审查。在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牢固树立“稳、准、狠”刑事审判理念的同时,严格审查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两者有机统一;四个到位。办案人员在阅卷笔录上,对带有黑社会性质、严重危害社会安全、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犯罪分了作案手段、重要情节及主要疑点等记录到位;按照院制定的审判流程管理及刑事案件审限责任制规定,将结案进度数每日通报到位;认真做好被告人、受害人的正面疏导和有关法律解释工作,思想工作做到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向被告人送达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对财产及时查封和扣押,确保受害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能够在物质上赔偿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