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林某酒后强奸妇女,导致被害人赵某家庭破裂,最终精神失常。11月25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14年5月21日19时许,被告人林某邀请赵某在文化路某火锅店吃饭,期间,被告人林某与赵某都喝了大量的酒,后又去KTV唱歌。大约24时,赵某准备乘坐出租车回家,林某强行要求和赵某同乘一辆出租车,名义上是送赵某回家,实际上来到文化路某宾馆开了房间,林某掐住赵某的脖子把赵某拽到了宾馆407房间,然后进行语言威胁,强行和赵某发生了性关系,事情发生后,被害人赵某与其丈夫离婚,最终导致赵某创伤后精神障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某对被害人实施强奸,致被害人林某创伤后应激障碍属精神疾病,属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依据《刑法》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