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院长办案活动开展,宁陵县人民法院建立“三公示两提示”监督机制,加大对院长办案推进和督促力度,效果明显。截至目前,院领导主审案件47件,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97件,其中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担主审、县检察院检察长赵维冠担任主诉,全省首次法检两长同堂问案被孙同占院长批示,要求全市法院院长学习推广;该院院领导所结案件无一上诉上访发生,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案件办理成效显著。
“三公示”即案件办理情况公示,庭审过程公示,裁判文书公示。每周五对每名院领导案件办理任务进展、上诉上访、发改、超审限等情况进行书面公示。庭审过程公示,对于院领导办理非公开以外案件的庭审信息提前3天向社会公示并电话或短信通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邀请社会群众旁听庭审,必要时同步录音录像,进行“三微一网”直播。裁判文书公示,每天对院领导办结案件的裁判文书即日在“院长办案公示栏”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裁判文书上网,接受社会监督。
“两提示”即周一例会点评提示、周五业务通报提示。周一例会点评提示,对每一名院领导办理情况专门建立一个汇总台账。在周一例会上,院长重点围绕有无上诉上访、发还改判、有无超期、法律文书制作和庭审质量、审执进展等案件质效进行点评,提示院领导办案质效注意事项;每周五召开一次业务通报研讨会,并发放《院长办案情况通报》,总结院领导办案存在的问题和办案经验,提示院领导办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办案经验和技能掌握及下周办案部署,督促院领导加快办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