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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为农民工讨薪重在“四个落实”

  发布时间:2015-11-24 08:32:45


    按照省市法院的统一部署,鲁山县人民法院认真安排本院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努力做到“四个落实”,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提供司法支持。

    为促进活动的开展,该院党组专门制定了活动《方案》,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开展好活动。11月23日在活动动员会上,鲁山法院院长李俊峰强调,“四个落实”是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重要抓手。一是落实思想重视。要把思想重视落到实处,就要实实在在的做工作,要认真落实《方案》的具体要求,把思想重视转化成加强组织领导、院长带头办案等实际工作中。二是要落实案件排查。要认真排查出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三留守人员维权及坑农害农审判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全部登记造册,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打好基础。三是要落实快审快执。要进一步加大涉农民工等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要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为此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真正让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实现。四是落实创新举措。活动中,要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只要利于工作开展,可以大胆创新,不要拘泥于固定的模式,要在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但同时也不能“萝卜快了不洗泥”,要时刻注意案件的质量,要真正把每一起涉农民工案件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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