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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儿起名闹离婚 法官调解重归于好

  发布时间:2015-11-23 11:17:49


    为给女儿取名,夫妻双方争执不下,闹到法庭上执意离婚。11月23日,新郑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为女儿取名而引发的离婚纠纷。

    新郑市城关镇高新增和妻子刘伟丽在不久生育一女,因为双方是大龄得女,而且高新增夫妻的父母又都是独生子,都希望女儿能随自己的姓,双方争执约定,孩子随父姓,但名字中必须有母姓。于是,女儿暂时取名“高刘”。但对第三个字双方发生了分歧。刘伟丽认为女儿已随父性,名字应当由她取,高新增则认为女儿的姓名已由母姓,如果再让妻子取名,自己明显吃亏。双方协商不成,高新增一怒之下把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与妻子离婚。

    法官提醒,孩子是家庭和谐的主要因素,不应将孩子的取名变成双方家庭的利益对抗,影响家庭的关系和夫妻感情。在法官调解下,男女双商定了孩子的姓名,夫妻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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