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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高参审率与群众的高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5-11-23 10:34:42


    台前县人民法院地处豫鲁结合部,与山东省的4市5县16个乡镇112个村接壤,交界线长达250多华里,黄河横贯全境,有“一步跨两省,两步越三县”的地理特征,治安情况复杂,案件审理难度较大。近年来,该院不断探索审判管理模式,通过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5+4”陪审人才库

    台前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20名,他们来自各个工作岗位。该院结合他们的工作性质、民族特点,创建并优化了“5+4”人民陪审员人才库,即5类普通加4类特别案件人民陪审员库。这4类特别案件分别是交通事故案件、未成年人案件、少数民族案件和跨省案件。

    该院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均必须经过初选、人大任命及拟任名单社会公示。同时,该院还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基础心理学和常用法律知识学习等岗前培训,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任职素养。

    少数民族当事人有了“靠山”

    考虑到本辖区存在少数民族聚集区,该院协调县公安局、打渔陈镇党委、夹河乡政府等部门,到少数民族聚集区调研走访,邀请德高望重、熟悉村规民约的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创建了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库。

    今年8月,15岁的达斡尔族姑娘赵某某涉嫌故意伤害,傈僳族人民陪审员蒋平参与了庭审。从庭前阅卷、现场听审到提出陪审意见,蒋平深刻感受到,其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和人民教师的双重身份,让当事人及其家属对裁判结果有了强烈的认同感。

    提高司法透明度

    该院将参审比例纳入绩效考核,明确规定刑事案件陪审率不得低于50%,民事案件陪审率不得低于40%。另外,特别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少数民族案件陪审率不得低于70%,涉及重大、敏感、疑难案件特别是拆迁、群访案件必须有人民陪审员参与,最大限度保证司法公开透明。与此同时,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调解、庭审、送达等审判实体、程序监督及质量评查活动,并将陪审意见表、庭审监督卡和执行监督卡归卷入档。

    今年5月,人民陪审员张寿孔陪审了打渔陈镇梁氏三兄弟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他全程参与了案件调解、庭审、合议、送达和执行工作,并提出8条处理意见。

    “我是个农民,以前除了种地我也不懂别的,现在通过自己的努力避免了亲兄弟失了金钱又失亲情。用咱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跑断了腿、磨破了嘴也值!”张寿孔颇有感触地说,“这是我的陪审意见表,法院历来注重群众监督,现在主动将监督引入庭审、执行现场,还把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放入卷宗,作为裁判考量,这是对人民陪审员的尊重,也是司法公开透明的体现!”

    今年1至10月,在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和监督下,该院审理各类案件969 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61.6%,案件调撤率68%,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了8%。2014年,在河南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该院位居全省政法系统第48位。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该院位列全省163个基层法院第11位。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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