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法院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会议精神,以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部署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一是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环节优先、从快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实行先立案审理,然后再缴费,符合减免缓条件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及时保护农民工权益。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彻始终,加强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可根据申请,依法减、缓、免交诉讼、执行费用。
二是发挥专业审判庭作用。充实劳动者权益保障审判庭力量,集中、优先审理农民工工资案件,对农民工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的,依法及时裁定先予执行。强化能动司法,公平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指导当事人举证,必要时依法主动调查取证。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增强审限意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结案。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
三是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对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登记造册,优先安排人力、物力,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依法尽快执行,力争年前全部执结,不留积案。认真研究工作策略,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效果。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信访、工会、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的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合力化解矛盾。推行小额诉讼案件的快速处理机制,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