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合理区分“诉”与“访”,正确引导当事人行使诉权。
为此,该院成立立案二庭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区分,将与审判有关、司法程序未完成的诉求定义为“诉”,将与案件有关、司法程序已完结的事项纳入“访”的范围。对于“诉”,该院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审判业务庭审理。对于“访”,经甄别后明确由一审业务庭作为责任部门接待。同时,由立案二庭负责跟踪督办并且及时与行政机关、相关机构沟通协调,化解矛盾,实现息诉罢访。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11-20 4版 邵 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