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系外来打工者,在某工地施工时,从高处摔下,导致头部严重受伤。用人单位在承担了前期医疗费后不再与其见面,赔偿事宜更无从协商。周某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单,没有工友证明,没有当时的现场监控,几乎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读者:灿灿
读者灿灿:
在这种情况下请求政府援助律师,援助律师只能在协商的同时收集证据,让周某尽可能联系其当时的工友,同时律师与用人单位多次进行沟通。援助律师本着最大限度、最高效率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与用人单位积极接触,协商赔偿事宜,同时巧妙收集证据,做好诉讼准备,以防单位赖账后陷入完全被动局面。同时提醒农民工朋友进城务工,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要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留存欠条、工作证明材料等,否则一旦受到伤害,由于没有签订任何用工协议,亦未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很容易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