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转账汇款业务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再三核对需要转账的卡号,否则转错了账户再追要,既费时又费力。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
原告河南泛华安联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账号与被告金某交通银行银联卡账号仅一位数字之差。2014年10月21日因原告公司工作人员输入错误,原告向被告金某交通银行银联卡账号内转入1691.75元。2015年4月5日金某在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其涉及该案的银行卡注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求金某返还误转入其银行账户中的1691.75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2014年10月21日原告误将1691.75元转给被告金某,被告金某属于不当得利。金某只认可账号是自己的交通银行账号,但不承认卡里收到过这笔钱。法院经去交通银行查询相关交易记录,显示原告确实已向被告金某银行卡转入1691.75元,而之后金某将该银行卡注销。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遂判决被告金某返还原告河南泛华安联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691.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