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按照省高院关于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扩大影响、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落实涉军维权工作十件实事,积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该院将开展涉军维权工作作为发扬拥军爱军优良传统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法律业务专长,组织广大法官深入军营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活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协调解决部队和军人军属遇到的涉法问题。一是设立涉军维权工作审判庭,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组成专门合议庭,高效办理涉军案件。二是设立涉军维权工作联络员,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负责联络工作,定期上报相关数据及工作开展情况。三是设立涉军维权工作立案窗口,在立案服务大厅设立涉军维权工作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做到快立案。四是成立涉军维权执行庭,指定专门执行员。在执行局成立了涉军维权专门执行合议庭,指定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负责人组成涉军专门执行员,强化案件执行。五是安排军人、军烈属为人民陪审员。在实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中,安排军人、军烈属人民陪审员13名,积极要求参与案件陪审。六是建立涉军维权社会法庭,在原城关法庭办公场所设立涉军维权社会法庭,邀请县人武部老领导担任社会法官,化解涉军维权纠纷。七是对涉军案件优先、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坚持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减免缓案件审理费、执行费。八是建立涉军维权工作基金,筹资10万元用于涉军维权专用基金,为涉军维权提供保障。九是定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利用八一建军节、迎接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时机,到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支队开展送法活动,并组织慰问抗战老兵。十是建立定期召开法院与部队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涉军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每年召开一次联谊会、举行一次法律法规讲座、学习一次时事政治、做好一次节日慰问、化解一些涉军纠纷、组织一次文体比赛的“六个一”活动,丰富维权活动载体。
通过全面落实涉军维权十件实事,推动涉军维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