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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霸王歌”损伤牙三颗 法官调解握手和

  发布时间:2015-11-18 08:35:12


      KTV内唱歌未结账发生分歧,客人赵某与歌厅经理张某等人发生冲突,致赵某三颗牙齿被打伤。

      2015年2月13日晚,赵某与朋友黄某等人到灵宝市北区某KTV唱歌娱乐,唱至次日凌晨,赵某与黄某欲驾车离开,但未结账。KTV值班经理张某知此情况后,令保安关门堵车阻挡,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张某与赵某争执期间,赵某牙齿被打伤三颗,经鉴定为轻微伤。事故发生后,赵某将张某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724.14元。

    该案登记立案后,灵宝法院五亩人民法庭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在法官的耐心教育与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及冲动的危害性。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当庭支付原告赵某5500元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灵宝法院以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为着力点,以提升人民满意度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拓宽法院调解案件适用范围,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审结了一批案情明晰、争议不大的各类民事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秩序。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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