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出售家具时虚假宣传,消费者购买后发现甲醛含量超标,双方因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11月17日,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该案已经调解结案。
2013年11月,原告刘某因结婚需要,从被告唐某处购买宏进宝牌家具一套(含四门柜、床、床头柜等)。购买时,唐某称该家具为名牌家具,经权威部门审核,被评定为“中国绿色环保产品”,产品质量及有害物质均达到国家“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可以安全使用,不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7月,原告刘某的妻子李某因发现胎儿存在畸形做了引产手术,并从医生处得知甲醛含量超标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后刘某委托一家工程质量检测公司对摆放宏进宝牌家具的房间进行了甲醛浓度检测,经检测,该房间空气中污染物甲醛浓度超出国家标准数倍。
刘某多次找唐某协商赔偿事宜,均遭到唐某拒绝,于是刘某以唐某在出售家具时谎称该家具为绿色环保家具,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要求唐某按照家具价格的三倍进行赔偿。
法院受理后,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最后唐某同意赔偿刘某损失10000元,但要求刘某先将家具退回给唐某。后刘某通过物流将家具退回,但唐某以家具在运输过程中有毁损为由拒绝支付刘某赔偿款。刘某给承办法官打电话希望从中调解此事,法官本着案结事了的态度,多次给唐某打电话做工作,后唐某称其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不再纠结于家具磕碰的小细节,支付给了刘某10000元赔偿款,圆满解决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