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许昌县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严防干警触碰高压线,确保司法权规范运行。
一是细化责任,提升思想认识“高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从“落实责任、廉政教育、执行制度、监督检查、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六个方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出具体规定。明确院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院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全责,分管院长、庭室负责人为各自所分管部门廉政建设的主要负责人,要求严格做到“一岗双责”,完成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是全面传责,拓宽主体责任的“广度”,重落实。实行从院党组到派出法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法,该院党组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对本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安排。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政工人事部门履行督导责任,注重日常工作监督和实绩考核,通过建立《干警廉政档案》,通报和末位排名公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是强化教育,促进自律养廉“力度”。坚持高线、守住底线,通过经常性廉洁自律教育、警示教育、亲情寄语和我来讲一课等,使干警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心存敬畏、慎独慎微,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在全院形成人人思廉、人人讲廉的良好氛围。
四是注重践行,加大廉洁司法“强度”。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远学周碧华、近学王怀普活动,弘扬正能量;开展诚信司法活动,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开展示范庭、办案能手等业务竞赛活动,提高司法能力。推行“三同步两公开”,裁判文书全部第一时间上网公开制度,邀请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五是倒逼查责,突出责任追究的“硬度”。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制度》,《廉政谈话规定》,《廉政监察员工作细则》,《案件回访工作细则》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问题导向,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抓细抓小,有信必办、有案必查对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