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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11-12 08:43:27


    11月10日下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平桥区法院党组副书记王申向与会媒体介绍了平桥区法院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总体情况,少审庭庭长周艳萍等法官回答了记者提问。鄢有生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悉,平桥区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坚持把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用公心和爱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肃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注重运用刑法打击犯罪的手段,依法严惩虐待、拐卖、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二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强化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司法保护。近三年,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15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非监禁刑适用率平均为91%。三是完善少年审判机构,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自1996年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后,到2011年,该院再次抽调3名刑事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少年心理的法官组成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法庭,专门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及青少年犯罪案件,掌握全区未成年人犯罪动态。四是适用“圆桌审判”制度,与未成年被告人“零距离”接触,做到审判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近三年来,共适用“圆桌审判”审理未成年犯罪案10余件,宣判后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无一上诉,检察机关无一抗诉。五是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对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关爱。通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邀请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等相关社会团体参加,组织开展法官及社会爱心人士与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结对帮扶,既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亦实际解决了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六是坚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扩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效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近三年,该院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余场次,受教育未成年人达到30万余人次,法官通过真实案例,寓教于案、寓教于法、寓教于心,教育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使我区的未成年人犯罪呈下降趋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七是建立判后回访帮教制度,促使未成年人被告人顺利改造,回归社会。被判处缓刑、管制、免刑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少审庭与司法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等相关组织共同对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实施定期的回访、帮教,与学校、社区、监狱管理人员等组织成员保持沟通,落实帮教措施,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动态,促使其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河南法制报》、《信阳日报》、《信阳晚报》、《平桥电视台》、《精彩平桥报》、《信阳长安网》等省市媒体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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