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部:
我住三楼与对门是邻居,我们两家阳台中间处有一处公用平台,用来摆放空调外机。我家没有利用外面的面积,对门邻居装修房屋将此公用平台变成自用封闭式阳台,并用铁栅栏将我家阳台封住,影响到我家的正常生活,考虑到维持和谐的邻里关系,曾找对门邻居沟通,以保障我家正常生活便利,几次沟通未果,后经居委、物业多次调解,仍解决不了问题,我该怎么办?
读者:小竹
小竹读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公共面积,危及另一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所以你可以到法院起诉邻居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