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己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
因为极难,所以,更想知道答案。
《活着》,余华用淡淡的文字,超乎冷静的笔调讲述了一个不平常的故事: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福贵,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美好,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残酷地开玩笑。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平常人遇到了这样的遭遇,那他一定不愿再回首,可是,福贵就是这样波澜不惊的娓娓道来。“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余华如是说。
余华说:也许,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
所以福贵在最后很平淡的说了这么一段话:“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突然对这个老人有了一种崇敬的冲动,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佩服他的豁达,佩服他的乐观,更佩服他的勇气。福贵或许并不清楚这辈子这样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他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作者余华介绍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所以,作者用简约的语言告诉读者,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作为一本小说,书中的故事只是告诉读者作者的观点,同读者达成共鸣,但究其深意,还需读者自己来理解,或许不同的人对这本书的理解不尽相同。余华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这是作者告诉我们活着的方式。
想起来沈从文先生的笔下、《边城》中的老船夫,“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亲人——翠翠”,他能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的力量,来源于他肩上的责任与心中的爱。
忘了是谁说过,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但是世上有多少人,他们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这些人,都只是生活的逃兵。生命只有一次,如此的珍贵,不管遇到了什么,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
记得曾经学过张晓风的《敬畏生命》---
“那是一个夏天的长的不能再长的下午,在印第安那州的一个湖边。我起先是不经意地坐着看书,忽然发现湖边有几棵树。正在飘散一些白色的纤维。大团大团的,象棉花似的,有些飘在草地上,有些飘如湖水里。我当时没有十分注意,只当时偶然风起所带来的。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情况简直令人吃惊。好几个小时过去了,那些树仍旧浑然不觉地在飘送那些小型的云朵,倒好象是一座无限的云库似的。整个下午,整个晚上漫天都是那种东西。第二天的情形完全一样,我感到诧异和震撼。
其实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风力吹动纤维播送的。但也只是知道一道测验题的答案而已,那几天真的看到了,满心所感到的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
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荫,但造物主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
我至今仍然在沉思之际想起那一片柔媚的湖水,不知湖畔那群种子中有哪一颗成了小树。至少,我知道,有一颗已经成长。那颗种子曾遇见了一片土地,在一个过客的心之峡谷里蔚然成阴,教会她怎样敬畏生命。”
一篇短短的文章,一段静静的文字,道出了人生的真谛,因为生命值得敬畏,所以要好好活着。张晓风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喜欢读她的文字,平静的好似湖水一样,却总会给我很深的触动。这就是好的作家吧,都说作家是用文字来写心情的,孰不知真正的好作家则是用心在与读者交流的。一如她的《我在》:
“我在,意思是说我出席了,在生命的大教室里。几年前,我在山里说过的一句话容许我再说一遍,作为终响: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每次读到这段话,总会对人生油然生出一种感激,感谢一切,因为我在。
只是因为我在,就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不要抱怨生活的不公,不要奢求更多的优待,生命都是公平的,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正因为这样,才更应该珍惜。
席慕蓉有过一篇文章,名字叫做《白色山茶花》--
“山茶花又开了,那样的洁白而又美丽的花朵,开满了树,
每次,我都不能无视的走过一颗开花的树。
那样洁白温润的花朵,从青绿的小牙开始,到越来越饱满,到慢慢的绽放,从半圆,到将圆,到满圆。花开的时候,你如果肯仔细的去端详,你就能明白它说的每一句话。
就因为每朵花只能开一次,所以,它就极为小心的绝不错过一步,满树的花,就没有一朵开错了的。它们是那样慎重和认真的迎接唯一一次的春天。
所以,我每次走过一棵开花的树,都不得不惊讶与屏息于生命的美丽。”
花儿尚且如此认真的对待生命,人,就更要好好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