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干警向党员干警看齐,党员干警向党组成员看齐,党组成员向‘班长’看齐,我作为院党组书记,一定以身作则,请大家监督。”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梅建桥曾面向全院干警作出郑重承诺。
该院党组一班人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岗位目标管理相结合,始终把学习《廉政准则》、《人民法院司法廉洁教育读本》作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性工作。该院坚持从严治院,出台《2015年淇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安排意见》和《2015年淇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进一步明确了院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今年年初,院长梅建桥与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规定党组成员是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人,牢牢树立勤政廉政意识。
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审务督察8次,发督察通报8次: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对案件立案、送达、开庭、执行等审判流程进行统一有效的监督管理,促进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廉洁高效。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及案件评查不合格的案件,由院审管办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责任,由院纪检监察部门严格予以确认追究。该院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定期、不定期到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并注意从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中发现干警违纪线索。对有违纪苗头的问题记入干警“廉政档案”,及时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