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惩治、调解和执行的司法职能作用,积极打造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努力为社会营造诚信的氛围,助力和谐社会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立宣传引导机制。有针对性地选取赡养、抚养、民间借贷、拖欠工资等贴近百姓生活的典型案例,定期在报纸、微信、电视、电台等媒体上公开曝光,着力引导和提升社会各界的诚信法治意识。开展诚信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实施庭前、庭中、庭后的诚信教育工作,强化证据交换和履行义务的提醒督促,抑制滥用诉权行为,严厉制裁提供伪证和虚假陈述的诉讼失信行为,彰显审判的规范导向作用。
建立虚假诉讼防范机制。实行虚假诉讼案件层报、通报、打击联动制度,利用民事制裁、刑事打击、建议行政处罚等多种形式,严肃追究诉讼参与人的法律责任。重点关注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利用司法确认程序帮助当事人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等不法行为的监管。严格适用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专项指导意见,强化民间借贷案件从立、审、执的全过程的管控,杜绝虚假诉讼和高利贷案件。完善调解案件,督促履行机制,对进入执行程序的调解案件,实行审监前置,逐一过堂。规范鉴定、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的人员的执业行为,对提供虚假鉴定报告等妨碍诉讼行为,建议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建立联运协作机制。与区司法局联合发文,规范代理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参与诉讼行为,严格制裁伪造证据、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等不法行为。建立诚信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根据公众申请,提供失信行为人涉诚信缺失的相关信息。依靠党委领导,主动与银行、经贸、工商、建设、劳动等征信体系建议单位联系,通过会签文件、组建小组、设立巡回法庭,建立社会征信资源共离和联动协作机制。
建立失信披露机制。每月梳理审判执行中的失信对象,建立失信行为动态监测制度,对预备曝光或披露信息的企业和特殊身份当事人进行梳理,并交由院长签发批准。对调解进入执行、规避执行、虚假诉讼等情形的失信对象,一律直接披露。注重失信行为的分类处理,以纪委平台为依托,对失信的党政干部,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纪检部门通报,对失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人大、政协及供职单位反馈。对涉及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普通失信对象,每月向金融系统通报,并将相关失信信息向市、区信用网、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提供。对涉工商、房产、国土、建设、经贸、电信等事务范畴的失信对象,建议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工程招投标、信用评级等方面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