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父亲昏迷时私自签订赡养协议,父亲病愈后不满赡养协议将儿子告上了法庭。11月4日,新郑市人民法院调解结案。
2014年4月,柴维新患中风瘫痪,昏迷不酲,其膝下三个儿子担心父亲过世引起纠纷,提前私下签订赡养协议:约定三儿子柴顺发负责父亲起居生活直至去世,其父亲的房归柴顺发,其大哥、二哥概不过问父亲任何事务。2014年10月,柴维新病情奇迹病愈,不满三个儿子私自签订的赡养协议,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独立生活,三被告每月各支付其赡养费150元。
经过经过调解做工作,原告柴维新让三被告支付赡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三被告均认可,表示每月愿意向父亲支付150元的赡养费,该案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