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0岁的宋某华早已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五年前,他在商丘市××小区购房时看上了年轻貌美的售楼女李某珍,谎称自己单身死缠烂打,终将售楼女“卷走”并生育一子。2015年10月26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宋某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以来,被告人宋某华在与关某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李某珍在商丘市某小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李某珍于2014年2月份在商丘市某医院产下一子。
被告人宋某华在庭审中供述:2010年我在××小区买房子时认识的李某珍,她年轻漂亮,我就开始不择手段追求她,2012年5月我和李某珍在商丘市××小区开始同居。我一直给李某珍说我离婚了,但后来没离掉,李某珍知道后,就要和我分手了,但她已怀孕,2014年2月李某珍为我生下一个儿子。
被害人关某英证实:宋某华与李某珍是五年前通过买房子认识的,之后,宋某华对我态度就变了,经常对我打骂,我从宋某华的手机上记下李某珍的电话号,我就打电话劝李某珍不要插足我的家庭,但他们仍保持同居关系,并生下一子。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华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她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