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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首次召开法官联席会议尝试审判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5-10-30 15:39:30


    面对民商事案件激剧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审判实际,渑池县人民法院大胆试水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由民一庭、民二庭、审监庭、审管办和审判员以上法官参加的民商事法官联席会议,主要讨论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适用、案件定性、责任划分、重要案件事实认定有分歧的案件,由审判长提交主管院长决定召开,合议庭人员向法官专业委员会介绍讨论案件的事实,法官联席会议只讨论不作决定,法官联席会议的意见仅为主审法官办案提供参考,避免了过去法官对主管领导和审委会的依赖性,增加了主审法官对案件质量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10月30日上午,首次法官联席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军召集并主持。会上,参会人员针对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此案件系发还重审案件,涉及诉讼主体确定、侵权主体责任划分、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鉴定依据标准等合议庭难以把握问题。通过探讨交流,对个体工商户诉讼主体资格、触电人身责任纠纷中电力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责任分担、监护人的责任承担等诸多问题达成共识,会议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首次法官联席会议的成功召开,是该院对法院审判的改革“让裁判者审理,由审理者负责”的积极探索,主要目的是减少民商事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数量,更是对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前期过滤,以确保重大、疑难、同类型案件司法标准的统一,必将推动全院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的提升,加快民商事案件的办案质效。

    总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是该院对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探索,也必将有力推动该院司法改革机制的全面运行。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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