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顶山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省市委和省高院关于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大力践行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提出的“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保护亲人”的庄严承诺,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涉军案件14件,审结12件,其中调撤6件。
加强组织协调。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中院还协同市军分区在全市各县、市(区)人武部和驻军团级政治机关设立了法律咨询站,不定期派法官到站接受法律咨询。建立微信平台,将两级法院涉军维权工作人员引入该群,以领导小组和微信群为平台积极构建涉军维权网络,及时互通情况。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工作,通报情况,听取建议意见。中院领导小组每年年底还对全市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组织综合检查,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监督指导。中院成立涉军案件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对辖区涉军案件审判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涉军案件合议列席汇报暂行规定》,规范涉军案件审理;充分发挥“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专门审判机构作用,积极做好与当地驻军、部队医院及地方人武部的通联工作。实行涉军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从2015年8月开始,将涉军案件较多的三个市区法院辖区的涉军案件由一个法院集中管辖,便于统一裁判尺度。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涉军案件台账,做到一案一表,并在涉军案件卷宗首页标注“涉军”字样,详细登记有关案件情况,同时及时准确报送本院涉军维权办公室方便查询。对上级法院或领导批转的涉军案件,在原工作台帐的基础上逐件单独登记造册,逐级督办。对涉军国防利益和军队建设的案件,解放军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军队领导批示的案件,重点督办,必要时实地督导,确保案件妥善及时处理。结案后,及时回访当事人,并将办理情况向部队或军人军属反馈。
坚持公开透明办案。全市两级法院均在立案大厅设立涉军案件立案窗口,公示涉军案件范围。对涉军案件立案、开庭、执行等环节都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坚持调解优先、公正高效、军地协作、便军利民的原则,快审快结。对法律关系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武装部、驻军部队,纳入维权机制解决。凡重大涉军案件,充分采取公开透明的审理方式,最大限度的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观审团及社会各界的参与,并采用网络庭审直播方式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