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近年来审理的诈骗犯罪案件调研发现,2010年以来,商丘两级法院共受理以“行医”为幌子的诈骗犯罪案件46件,涉及受害人400余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扰乱了社会秩序,应引起重视。
以“行医”为幌子的诈骗犯罪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榜’大医院。诈骗者80%以上是在县级以上规模较大的医院附近作案。他们在医院周围租房,以治疗疑难杂症为幌子开设“中医特色门诊”、“专家门诊”等实施诈骗。二是“医托” 拉客。 一个“诊所”一般雇佣3至6名“医托”,在医院急诊、挂号、住院部等处,伺机选择诈骗对象,一旦发现合适目标,就以患者身份与就医者答讪,获得信任后,实施诈骗。三是以免费医疗服务为诱洱。诈骗者常在公共场所摆摊,以免费量血压、测血糖为诱洱,向群众推销各类治疗仪及药品。四是特意营造医术高明的氛围蒙蔽就医者。“门诊”四壁挂满“ 华陀在世”、“ 妙手回春” 等锦旗,让受害人对其医术不容置疑。但“诊所” 内大多医疗设备简单,药品单一,几乎是百病一药且价格昂贵。五是被骗人群相对固定。受害人群多为城市离退休人员、长期患慢性疾病者、偏远农村农民。诈骗者利用这些人养生保健心切、有病乱投医、辨别能力差等特点实施诈骗。
为有效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该院建议:一是加大对“行医”诈骗的联合打击力度。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应加大对此类犯罪的联合打击力度,协调配合,依法严惩。二是加强此类案件的巡回审判力度。在医院设立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对其他犯罪分子进行震慑、教育,同时,依托巡回审判点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就医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对“行医“诈骗活动的监管力度。增加医疗行业监管人员数量,培训相关知识,加强监管,保护就医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四是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建议医院在门诊、急诊、挂号、住院部等醒目位置悬挂温馨提示,告诫就医者克服“有病乱投医”心理,勿轻信他人花言巧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