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县人民法院党组十分重视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完善少年审判机制,坚持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大力开展帮扶教育,几年来,先后挽救失足少年上百人。
一是打造未成年犯罪预防机制。新县法院制定方案安排少年审判庭负责与县教育局联系,由教育局统一部署,坚持与学校结对,选派优秀的法官到当地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对在校中小学生讲法制宣讲课。把一些因失足在监狱中的忏悔书读给大家听,通过典型案例的讲解,达到案例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警。
二是完善未成年犯罪调解机制。多数未成年犯罪,是由于思想空虚,未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和所处不良环境的影响所致。对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新县法院完善调解机制,立足促使受害人与被告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消除双方家庭内心抵触情绪。让未成年被告人参与调解。未成年犯多数在本身犯罪后表示后悔。针对这一特点刑庭法官为真正让其回归社会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达到治病救人目的,调解时让其参与,对其改过自新的内心世界起到教育作用。
三是建立旁听、疏导机制。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旁听案件。未成年犯罪多有心理问题,如父母离异,家庭贫困等。在庭审时,请心理老师进行现场内心疏导,让未成年犯树立自信。
四是落实定期回访机制。青少年犯罪后,该院对所有收监青少年 ,每年至少回访一次,了解其改造情况。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定期进行回访,通过学校和家庭社区了解其社会表现,确保失足少年真正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