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部:
你好,我与朋友在歌厅唱歌时与他人发生口角并引起打架,由于歌厅没有人员及时前来制止,致使我受伤,由于是在歌厅被人打伤的,我想问下这家歌厅否应该承担责任?
读者小王
读者小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你在歌厅因第三人的行为受到了损害,歌厅的管理人员没有及时进行制止,致使你受伤,歌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