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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27 11:47:35


    近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先后到辖区基层法院调研人民陪审员工作,并与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各基层法院从人民陪审员的组成、陪审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各基层法院均顺利完成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的“倍增计划”,人数达到法官人数三倍以上,同时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积极履职,通过参审案件,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民主、司法廉洁、司法公正,有力推动了审判工作。

    关于存在问题方面,与会的法官提出:一是人民陪审员分散四处,大多数有各自的本职工作,很难有时间保证随机参与陪审工作;二是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活动缺乏总结考核,选任和履职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衔接不到位;三是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所需要的经费及补助,由法院办公经费列支,财政专项经费不能及时保障到位。与会的人民陪审员结合工作实际,发表自己的意见:一是人民陪审员主要来自基层,涉及各行各业,理论素养和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缺乏建立和法院的相关联系机制,沟通还存在不到位、不畅通现象;三是个别人民陪审员缺乏陪审能力,对法官有依附性和倾向性,存在陪而不审、合而不议、合而附议的现象。

    通过调研,对基层法院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参审要广泛化。人民陪审工作是司法民主、司法廉洁、司法公正的体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让所有陪审员更广泛地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来,充分发挥其“审判员、调解员、信息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作用,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起法院良好的对外形象。二是管理要规范化。坚持做到“三结合”:组织推荐和随机抽选相结合,进一步壮大人民陪审员队伍;区域性管理和综合性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参与量;人民陪审员工作和社会法官相结合,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三是陪审要专业化。根据案件需要,选任一些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四是沟通要常态化。要尊重人民陪审员,尊重他们的发言权,要关心人民陪审员,对工作中的困难要及时给予帮助,真正保证人民陪审员积极有效地参审。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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