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陕县法院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发布时间:2015-10-26 17:17:12


   10月23日下午,陕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党员干警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上,陕县法院院长张军保对两个新规进行了详细解读。新的准则和条例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更全面的要求,彰显了我党与时俱进,完善法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

    今年以来,陕县法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由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约每一个法官的司法裁判权,该院党组还要求每个干警人人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责任书要求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按照“一岗双责”、“一职双责”的原则,院长对全院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纪检组长对全院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体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承诺书要求要严格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廉洁自律。

    会后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党的纪律刻印心上,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好案、快办案。

 

责任编辑:曹红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