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黎卫国
综治周刊:10年前,漯河中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反家暴合议庭,成立这个合议庭的初衷是什么?
黎卫国:反家暴工作不仅事关家庭和谐,还影响着社会稳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反家暴存在着举证难、司法介入力度弱等问题,再加上当时的有关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很多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时都选择了“能忍则忍”。直到2004年,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王某“以暴制暴”杀夫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家庭暴力问题才真正走入公众的视野。次年,漯河中院将国内鲜有耳闻的“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第一次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杀害长期施暴人可认定为“情节较轻”。这一做法被称为司法探索的一小步。在今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中也得以充分印证。
现实问题倒逼我们不得不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预防和减少家暴案件的发生。为此,漯河中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成立了反家暴合议庭,并结合漯河当地实际和家暴案件特点,出台《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家庭暴力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综治周刊:反家暴合议庭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实施过程中,都遇到并克服了哪些困难?
黎卫国:困难肯定是有的,比如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如何配备高素质的反家暴合议庭成员、家暴受害人如何举证、怎样帮助她们走出家暴的阴影等等。
考虑到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我们在反家暴合议庭法官的选任上,主要选择社会阅历丰富、熟悉婚姻家庭审判、善于调解家庭纠纷的法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合议庭成员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受害人举证难。经过摸索,我们大胆尝试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同时,设立女当事人倾诉室,定期进行当事人回访,体现司法“人情味”。
综治周刊:反家暴合议庭从成立到现在已经长达10年之久,取得了哪些成绩?
黎卫国:十年磨一剑,反家暴合议庭已走过10个春秋。10年间,2.6万余起涉家暴案件的成功调解和审判,不仅使双方矛盾得到妥善解决,帮助受暴女性走出家暴阴影,切实维护了广大女性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法院快速审理涉家暴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促进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在漯河法院系统,相继涌现了“寇文启工作室”、“维权卫士”刘东凯等维护妇女权益的专业团队和先进个人。漯河中院也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青少年维权示范岗”等荣誉称号。这一切都是对漯河法院反家暴工作的鼓励与肯定。
综治周刊:下一步,漯河法院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反家暴工作的审执力度,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黎卫国: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并主持全球妇女峰会,发表题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共建共享美好世界》的讲话,明确指出,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消除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打破有碍妇女发展的落后观念和陈规旧俗,确保妇女真正享有安全和尊严。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巨大鼓舞。
下一步,漯河法院将积极贯彻即将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认真执行人身保护令,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发展十年规划,积极探索“妇联陪审员”等更加有效的反家暴措施,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切实维护受暴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10-25 5版 张献国 宋庆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