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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法院召开民间借贷案件办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10-23 15:29:53



    10月23日上午,栾川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办理工作情况。河南法制报、洛阳电视台、栾川电视台、今日栾川、县公众信息网等多家媒体记者出席发布会。县人大代表尤安娃、许道云,县政协委员马红军、林长江、王建超、孙少辉,廉政监督员宋玉北出席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副院长杨红超通报了栾川法院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办理工作情况,副院长王俊晓就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的重要条文、修改重点等内容进行了仔细解答,民二庭庭长祁武锁公布两起典型案例,城关法庭庭长鲁方黎就媒体朋友提出的问题认真作答。

    2014年以来,栾川法院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着力点,以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维护正常民间借贷秩序为落脚点,立足审判职能发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737起,涉案标的1亿9千余万元。

    一是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在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时,根据原告的申请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冻结、扣押、查封被告的合法财产,为债权人实现权力提供了司法保证。2014年以来,63%民间借贷案件都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有力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二是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努力构建诚信体系。针对大量发生债务人跑路现象,有的举家躲债、有的手机不接短信不回、有的撕破脸面公开拒债等问题,该院主动延伸职能作用,用足用活法律规定,对于债权人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三是规范利率标准,限制高利贷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严格利率标准,限制高利贷行为。凡发生在2015年9月1日之前的民间借贷案件,最高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凡发生在2015年9月1日以后的民间借贷案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精神办理。

    四是积极防范虚假诉讼,坚决打击不诚信行为。识别和防范虚假诉讼是民事法官面前的一大难题。在实践中,法官不仅重视书证、物证,更会主动结合民间借贷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款项来源、支付方式、资金流向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尽一切可能杜绝虚假诉讼。

    五是多头联动,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在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依法判处焦某、潘某等犯罪分子,协助查处涉及多个企业法人和个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郑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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