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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庭审莫“犯规”

  发布时间:2015-10-22 08:38:16


  法庭是法官进行审理和裁判案件从而定纷止争的特定场所,法官庭审不规范不仅会影响对案件的审理,还会影响法官形象以及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笔者通过近年来的观察和查阅一些法院的庭审视频,发现现阶段一些案件在开庭时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一是不能严格遵守司法礼仪。有的法官在开庭时穿着上随意,不按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带徽章;有的不准时开庭,随意变更开庭时间;有的开庭时抽烟、接听电话等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有的不使用法言法语,发问时词不达意,当事人听不懂;有的过于急躁,不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其发言,使之对庭审公正性产生怀疑。二是庭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有的在庭审中应重点审哪些问题,先审什么,后审什么等,事先没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有的归纳争议焦点过于宽泛、笼统,甚至遗漏争议焦点;有的对当事人人数多、旁听人员多、对立情绪大、在当地影响大的案件未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有的对案情复杂、证据较多的案件没有在庭前组织证据交换,增加了庭审工作量,使庭审过程显得不紧凑等。三是庭审释明工作不到位。部分法官片面认为法官应保持中立,怠于行使释明权;有的过于注重形式,认为只要给当事人发了举证通知书和诉讼风险提示书就是行使了释明权,忽视实际效果;有的重视用法言法语释明而不注重用口语释明,造成当事人一知半解;有的违背中立原则,超出了释明权的必要限度。四是合议庭审理案件的模式固化。合议庭参与审理的案件,案件在开庭前基本是主审人操办一切,其他合议庭成员基本不阅卷,开庭时大部分都采用审判长或者承办法官一问到底,其他参与人员只看不问的审理模式,给当事人留下案件是由一名法官裁判的直观印象。

为进一步规范庭审,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建立和完善法官司法礼仪培训、惩戒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法官进行司法礼仪培训,强化新任和在职法官的司法礼仪意识和职业角色感知,提高法官的礼仪素养和礼仪技巧,对违反规定的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查,追究纪律责任等处理,并将惩戒记入法官的个人档案,使法官在工作中更加严格遵守法官司法礼仪。二是要做足做实庭前准备工作。组织每位合议庭成员认真审阅诉讼材料,做到熟悉案情,熟知案件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掌握当事人冲突的核心,准确归纳出案件审理的焦点,写好规范周全的庭审提纲,制定好庭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庭审顺序和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心中有数;组织好重大、复杂案件的证据交换,最大限度的调动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证据交换过滤案件、减轻庭审负担的功能。三是要组织好庭审互评和考评。研究制定庭审互评实施方案,由审判业务部门定期组织审判人员进行庭审相互评议,交流心得,总结感受。互评要涵盖院领导和新任命的助理审判员,确保每个法官都有庭审被他人旁听评议和旁听评议他人庭审;成立庭审考评组,对法官庭前准备、宣布开庭、庭审模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宣判等具体环节进行考评,考评成绩纳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对庭审考评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责令限期改进,一年中两次违反规定的,由主管院长责令其学习相关文件,学习后仍出现不规范行为的,由院党组对该法官及其庭长进行诫勉谈话。另外,可依托法院局域网、数字化法庭等信息化设备,由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对采集到的庭审视频进行实时监控和跟踪管理,对不规范的庭审录像进行剪辑,分类整理制作光盘,在庭务会和院务会上公开播放,让“瑕疵庭审”的法官从中吸取教训,并警示其他法官,避免类型情况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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