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相撞导致我受伤可以要求赔偿吗?
作者: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岳晓辰 发布时间:2015-10-20 11:07:33
编辑部:
我骑自行车与丁某所骑电动车发生相撞事故,致使我受伤,自行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丁某拒绝对我进行赔偿,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丁某进行赔偿吗?
读者:小柳
小柳读者:
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则丁某侵害了你的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丁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自行车施救费、修理费等费用。因此,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某进行赔偿。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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