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法院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理念贯穿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坚持院长接待日、联合大接访、公开举报电话和院长信箱等举措,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在信访接待大厅负责信访接待工作,方便群众直接表达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的旁听和执行,同时注重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让人民群众通过代表、委员、陪审员表达需求;在基层法庭设立意见征求点,设置便民意见箱及干警联系方式,将法院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及时、充分地告知当地群众,广泛征集当事人意见。
健全民意把握机制。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深入基层的“地利”优势,采取不定期的流动巡回办案方式,针对群体性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健康权纠纷等同群众利益联系密切的案件,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案情,就地开庭,第一时间了解群众对案件审理的评价;坚持回访制度,广大法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登门入户,听取当事人对审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法官是否存在司法行为不规范、作风不廉、办案不公等现象。建立民意分析研判制度,把民意分析研判作为庭务会、院务会、党组会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分析梳理,研究群众工作重点和举措;建立民意反馈机制,针对一个时期群众的呼声、发现的问题、工作的重点,及时召开全院干警会议,进行具体明确部署,提出刚性要求。
提升民意处理能力。把业务骨干尤其是青年法官安排到立案、审判管理、信访接待和基层法庭等部门进行实践锻炼,要求他们深入乡村、社区,把握案件处理所涉及到的风俗习惯和民情民意,使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切合实际,更能反映群众的诉讼需求;举办“群众沟通技巧交流会”,组织长期在基层工作的资格老、阅历深、经验足的法官对干警的语言表达艺术和技巧进行专项培训,锻炼青年法官既要掌握法律用语,又要学会用群众语言交流,用群众能够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同当事人的心理隔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