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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多管齐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发布时间:2015-10-19 15:53:06


夏邑县人民法院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动力,多渠道地做好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逐步提高了法院公信力。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大代表28人(次)旁听了14件案件的审理,现场监督案件执行7件,召开座谈会3次,切实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落到实处。

及时报告法院工作。除每年人代会期间,派专人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外,还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向人大寄送该院制作的《法院信息》等资料,主动争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支持。

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要求联络人员在庭前要向参加案件旁听的人大代表详细介绍案情。庭审结束后,让人大代表对法院的审判程序、审判纪律、司法礼仪等程序一一点评,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立代表关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处理机制。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落实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三级责任制,要求各业务庭庭长予以重点关注,把好案件质量关,并将处理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重大事项向院长汇报。

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每季度组织不同的人大代表到法院召开座谈会,通过向各位人大代表汇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让代表们对法院工作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和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可直接倾听来自各个层面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

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不尊重人大代表权利,不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干警,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处分。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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